編者:許博傑律師。實務上會從告訴人之指述、受傷之診斷證明書、監視錄影畫面、現場證人證述,或到場員警之證述及處理文件資料去檢視。如果相關證據無法證明被告時客觀上有肇事,且主觀上有意於駕車肇事後逃逸現場時,便可能獲致無罪判決。
撰文者:丘瀚文律師 這是件稀奇古怪的案件 從頭到尾檢察官都不打算跟我們講犯罪事實 書記官、警察所告知的犯罪事實完全不同...
編者:許博傑律師 題外話 去警局前,諮詢律師吧! 如果收到通知要做筆錄建議至少找律師諮詢、回想最近是否有與他發生糾紛,並試著詢問警員喔!因為民眾會因緊張或是壓力而說錯話,導致覆水難收
編者:許博傑律師 內政部函文可知在申請依親居留延期、長期居留延期、經許可依親居留延期及長期居留延期或經許可依親居留及長期居留時,經法院為一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宣告者,便會不予許可,並撤銷或廢止其依親居留、長期居留許可。但過失犯,不在此限。
編者:許博傑律師 基本上須向車禍發生地之事故鑑定委員會聲請喔!而有時是一方有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後,案件進入刑事偵查程序由承辦檢察官送車輛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
編者:許博傑律師 實務上發生過某甲對某乙提告,被告的某乙主張相關臉書或LINE訊息截圖是經偽造、變造,同時要求某甲提出截圖的原始檔案證明,或是提供截圖存檔的手機供鑑定,看看有無原始檔案的電磁紀錄存在。而手機經送專業單位鑑定,並無查得有截圖的原始檔案存在,且加上其他提出的證據並無法證明某乙曾經在臉書或LINE群組上說過侮辱的話語,所以二審逆轉改判某乙無罪。
編者:許博傑律師 行使偽造五倍券可能涉犯了刑法第201條有價證券之偽造變造與行使罪,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或是行使偽造、變造之公債票、公司股票或其他有價證券罪,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