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是成年家屬有工作能力及謀生機會,自己可以負擔維持自身基本生計,此時又如果與家人時常發生衝突,或者不照顧家人。在前述的情況之下,法院便有可能判決成年家屬由家分離搬出去。大家如果有關問題,建議可向許博傑律師付費諮詢 0906541685 06-2512036。
編者:許博傑律師。如果聲請對象是曾經交往過,但現在已經分手的前男友是可以申請保護令的。畢竟該保護的人不用因為與對方分手而有不同!
編者:許博傑律師 法院前提會檢視是否符合民法第1089條之1規定,進而才會繼續審視民法第1055條之1規定,審視由誰擔任親權人才是最符合未成年子女之最佳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