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許博傑律師。實務上會從檢察官是否給予受刑人表示有無個人特殊事由之機會,並依照該案件具體情形,考量犯罪所造成法秩序等公益之危害大小、施以自由刑避免受刑人再犯之效果高低等因素,審酌得否准予易科罰金
閱讀更多...
作者:邱霈云律師 彭佳慧昨日(20日)在Facebook上寫下,下午開車在路上時,親眼目睹了一位騎著機車的小姐和一輛車子擦撞的意外,不料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