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未指定犯人誣告罪(支票篇)判決觀察

編者:許博傑律師。刑法第171條第1項未指定犯人之誣告罪,是以明知所告事實為虛偽,仍向犯罪偵查機關提出刑事告訴。又由上述編號2.4.之判決可知,實務上會從被告之供述、證人(如票據持有人、票據債權人)的證述,以及被告後續就票據債權處理方式,審視被告是否有藉由掛失方式,減免其支付義務等等面向認定被告有無誣告之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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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師,什麼是刑法恐嚇罪?

編者:許博傑律師。遇到糾紛先靜下心來,不要說了不好聽的話~~~思考看看透過公開公正的管道去解決紛爭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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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以權狀遺失為由,向地政機關申請補發遭駁回,被起訴刑法第214條?

編者:許博傑律師。如果是地政機關承辦人員已為登記並補發權狀給民眾後,保管人跳出來說權狀在我手裡,此時可能便會構成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所以權狀找不到時,切記一定要確認當初是誰聲請,誰拿到,誰保管的,千萬不要圖一時之便利,逕自向地政機關提出書狀補給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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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肇事逃逸判決觀察

編者:許博傑律師。實務上會從告訴人之指述、受傷之診斷證明書、監視錄影畫面、現場證人證述,或到場員警之證述及處理文件資料去檢視。如果相關證據無法證明被告時客觀上有肇事,且主觀上有意於駕車肇事後逃逸現場時,便可能獲致無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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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師,警察的口頭或電話通知一定要到嗎?

編者:許博傑律師 題外話 去警局前,諮詢律師吧! 如果收到通知要做筆錄建議至少找律師諮詢、回想最近是否有與他發生糾紛,並試著詢問警員喔!因為民眾會因緊張或是壓力而說錯話,導致覆水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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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師,刑事判決有罪,我的長期居留證還能用嗎?

編者:許博傑律師 內政部函文可知在申請依親居留延期、長期居留延期、經許可依親居留延期及長期居留延期或經許可依親居留及長期居留時,經法院為一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宣告者,便會不予許可,並撤銷或廢止其依親居留、長期居留許可。但過失犯,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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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律師,車禍後如何申請車禍事故鑑定?

編者:許博傑律師 基本上須向車禍發生地之事故鑑定委員會聲請喔!而有時是一方有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後,案件進入刑事偵查程序由承辦檢察官送車輛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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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師,對方提出的臉書截圖是假的?

編者:許博傑律師 實務上發生過某甲對某乙提告,被告的某乙主張相關臉書或LINE訊息截圖是經偽造、變造,同時要求某甲提出截圖的原始檔案證明,或是提供截圖存檔的手機供鑑定,看看有無原始檔案的電磁紀錄存在。而手機經送專業單位鑑定,並無查得有截圖的原始檔案存在,且加上其他提出的證據並無法證明某乙曾經在臉書或LINE群組上說過侮辱的話語,所以二審逆轉改判某乙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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