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許博傑律師 本件律師與勞工多次會談後,彙整證據後針對爭點撰寫書狀,針對 資遣費、加班費部分提出告訴,後續本件在經過勞動調解不成立,進入審判後與當事人齊力協力,得到目前可接受的一審部份勝訴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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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許博傑律師 調解成立,勞資糾紛沒有對錯 只是有時角色立場不同,緣分盡了
編者:許博傑律師
承辦律師:許博傑律師 勞資雙方出現糾紛 各執一詞,惟勞方有時要主動提出證據,在訴訟上勢必會多費心力。...
案件類型:請求開立非自願證明書、給付資遣費等案件 承辦律師:...
案件類型:請求給付加班費勞資案件 承辦律師:許博傑律師 案件結果:調解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