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類型:刑事偵查
承辦律師:邱霈云律師
案件結果:不起訴

案件概況

現在網路資訊發達,廣告千變萬化,而詐騙集團也會透過這樣的管道尋找有資金需求的對象,吸引有資金需求的當事人,取得信任後再進一步騙取當事人的資料,利用當事人的帳戶詐取錢財,本件當事人就是面臨這樣的情況,而被認為可能涉犯刑事詐欺和洗錢防制法等罪。

案件過程

本件當事人在網路搜尋貸款資訊時,因看到某貸款的廣告資訊詳盡,於是就先與對方聯絡想瞭解詳情。
對方用以假亂真的核貸話術,包括詢問當事人的工作。假裝有幫當事人審核,額度和利息的說明等等,讓當事人誤以為對方是合法的貸款代辦公司,而在接洽過程之中提供自己的帳戶資訊。
本件當事人也很警覺,有持續追問對方某些異常的操作舉動原因,並且在察覺不對勁後立即報案,也有完整留存對話資料,邱霈云律師在與當事人討論後,協助當事人整理事實經過和證據資料,陪同當事人前往偵訊並引用有利的資料撰寫辯護書狀,地檢署最終做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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