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者:丘瀚文律師

 

真是個大哉問yes

大概也是律師最常被諮詢的幾個問題之一

只是因為也涉及到離婚、侵害配偶權兩個不同的面向

這兩個訴訟要的東西完全不同

就是兩個涇渭分明的訴訟喲wink

侵害配偶權:要錢

離婚:遠離這個人,可能還會爭未成年子女親權

但因為離婚部分我們之前都提過

相關連結下方都會整理給大家

所以底下就只針對侵害配偶權跟大家說囉~

『何謂侵害配偶權?』

。逾越一般社會交往行為,凡舉親吻,擁抱,露骨對話均可

。不要求一定要捉姦在床or性交行為

通姦罪【已廢除】:舉證到通姦

侵害配偶權:舉證到親密程度超過一般對朋友的程度

一般人容易混淆的就是surprise

「我沒有抓姦在床,這樣告的贏嗎?」

簡單說

以前刑法有一個叫做通姦罪的東西

通姦罪是有刑度的!

也就是立法者認為可以關的

(當然實際上幾乎沒人因為通姦被關過……

那時候通姦罪要求『證據要能證明通姦/性交行為』

所以徵信業者與正宮常常演出捉姦在床戲碼

但現在通姦罪被廢除了enlightened

也就是通姦100%不會被關囉!

取代而之的,是侵害配偶權的民事訴訟【要錢】

這邊只要正宮證實到『他們之間親密程度超過一般對朋友的程度』

官司就會贏 也要得到錢yes

所以正宮可以不必在旅館門口苦苦等候破門了

現在基本上你有照片拍到『他們深夜一起走進房間or旅館』

發起這個訴訟

法官大概心證就會有一半了!

『配偶外遇,我能拿多少錢?』

大家最關心的就是這個啦哈哈哈

個案判斷下列情節

外遇情節:ex有人會寫性愛日記or紀錄OO次數

外遇原因:ex老婆外遇是否因為老公長期家暴所引起

雙方資力:ex員外外遇肯定賠得比武大郎外遇來的多嘛

事後影響:ex原配是否傷心欲絕而開始吃藥看病、是否有生小孩讓人家當便宜老爸

具體金額上略略觀察後

一般平民就20-30

資力好一點50附近

當然大企業老闆可能破百也有可能!

觀察上,北部判的金額又略高於南部

然後如果有懷胎生子讓人家當便宜老爸,金額則會往上拉

數額上都還要依據上面說的要素增增減減

統計上還是有離群值 (ex拿了300)

但我自己的觀察金額就是大概如上~

那種幾乎百分之一不到的案例我不會把他當成常態的cheeky

『我要告小三還是外遇配偶?』

把小三跟外遇配偶列為被告,請求連帶給付精神慰撫金!

然而實際操作層面,通常會只告小三……

原則上,外遇配偶跟小三會一起賠錢

但因為通常,有一些關鍵證據不是這麼好拿到

所以實際我們操作上很常看到一個荒謬的景象

『外遇配偶跟正宮手牽手一起來事務所說我們要一起告小三』

大家應該心中都是……很多吧

對的!但其實這是常態

因為在這種外遇案件中

外遇配偶本身就是證人,相關的對話紀錄也掌握在他手裡

所以其實通常為了懲罰到小三surprise

正宮都會妥協,不對外遇配偶提告,而針對小三!

畢竟訴訟先打贏才有錢拿

證據不足情形下,

很容易跟外遇配偶協力一起跟小三要錢的【暫時的盟友?】

丘律師の心得

其實侵害配偶權訴訟細節有很多,蒐證面更是麻煩

我個人覺得比較多的反而是蒐證技巧!

正宮如何合法搜到證據而不被外遇配偶反擊

反而真的是精隨所在enlightened

來一點辛辣的

之前聽聞道長說某當事人

堅持不離婚,以配偶做餌

一直打侵害配偶權訴訟……

合法仙人跳好像就是如此

另外大家覺得【侵害配偶權】應該要拿多少錢呢?

歡迎在底下留言跟我們分享你的看法喔

PS:離婚部分請參考FB

1.【我們離婚了 孩子跟誰走?】

https://reurl.cc/zAOzNe

2.【不愛了 該怎麼離婚?】

https://reurl.cc/1el4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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