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者:丘瀚文律師

 

這個當事人是因為投資國外集團

而將自己的帳戶給別人使用

然後被當成『洗錢、詐欺共犯』

偵查中當事人淚流不止...

因為他出借帳戶後−−〉帳戶竟然被人不當使用

被害人受害金額高達兩百多萬

而這些,如果當事人有罪則需要全部負責sad

 

還好偵查中我們即早介入

而且這種案件之前我也辦過不少次了!

地檢署想看什麼我們也都清楚的很

最後當事人是不起訴了~

平安下庄、真的好險

不然一個年輕妹妹的人生就這樣毀了crying

 

丘律の提醒mail

現在的詐騙手法百百種

不僅要騙你的錢更要騙取你的帳戶frown

很多人輕易的就將自己的帳戶出借、換得小錢

殊不知反而會讓自己陷入更大的債務中

『明天就會看到你帳戶變成警示帳戶』

『然後進出的錢全部由你負責』

一個人的人生也這樣沒了

真的不可不慎surprise

 

有法律問題都快來找我enlighten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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