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者:邱霈云律師

為協助職業災害勞工順利重返職場,臺南市政府勞工局積極推動職災勞工重返職場服務,7日並於永華市政中心舉辦「職災勞工重返職場說明會」,邀各事業單位、工會及勞工共同參與,鼓勵企業及勞工善用政府資源以創造更完善的職場保障,落實市長黃偉哲「希望家園」施政願景。【yahoo!新聞2025-11-7報導】

怎樣才算職災?

勞動基準法中並沒有明文講到職業災害的定義,目前實務上說明職業災害時,多半會援引勞工安全衛生法的相關規定:謂勞工就業場所之建築物、設備、原料、材料、化學物品、氣體、蒸氣、粉塵等或作業活動,及其他職業上原因引起之勞工疾病、傷害、殘廢或死亡。還有因隨作業活動而衍生,於就業上一切必要行為及其附隨行為而具相當因果關係者。

現在比較常見的是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現在實務一般肯認此亦屬職災範圍。

職災有哪些給付可以請領?

勞工若發生職災,可以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請求補償;也可以請求勞保給付;若雇主有故意過失,還有損害賠償的問題;另外在「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自111年5月1日施行後,勞工也可以請領職災保險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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