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邱霈云律師

民眾黨新竹市長當選人高虹安涉詐助理費案,調查局北部機動工作站15日兵分8路搜索,並約談高虹安、前助理李忠庭、辦公室主任陳奐宇、「公衛文」王郁文等4名被告,全案目前共6名被告。15日晚間8點多,先是王郁文被移送進台北地檢署複訊,晚間9點55分左右,高虹安現任辦公室主任陳奐宇也被送進北檢,全程不發一語。16日凌晨2點多,檢方諭令10萬元交保,意即,全案轉偵字案。【Yahoo!新聞 2022-12-16報導】

 

在什麼情況下,案件會被分為「他」字案辦理?

當案件雖經告訴人或告發人提出告訴、告發,但是還沒有辦法特定被告身份,或是被告的年籍資料還未查清的時候,地檢署會分他字案處理。
如果有人習慣性濫行告訴,或是告訴的內容之前已經偵辦過而且獲得不起訴處分或無罪判決,也可能被分他字案處理。

 

「他」字案何時會被轉為「偵」字案?

檢方在偵辦時已經發現特定人可能涉嫌犯罪,或是經告訴人提出告訴的案件,已經有特定人涉嫌犯罪的可能,年籍資料也已經查明時,會改分偵字案。注意這裡只是說「可能」涉嫌犯罪,案件的處分依然要看偵辦結果,分偵字案並不等於一定起訴。

 

偵字案是否有可能行政簽結?

一般認為他字案才會被行政簽結。不過如果是曾經不起訴確定的案件,已經發布通緝或送調解後的案件,以及告訴不合法的案件,即使是偵字案,依然有可能簽結。
在被簽結的情況,無法提出再議,不過理論上可重新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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