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案事蹟】當事人與友人發生妨害秩序及傷害之非行,法院從輕給予訓誡處分
案件類型:少年調查 |
承辦律師:邱霈云律師 |
案件結果:訓誡處分 |
案件概況
本件當事人與友人一起前往與其他朋友討論事情時,一言不合而發生爭執,導致對方受傷並住院。因本件當事人未滿18歲,故警方偵辦後移交少年法庭為調查,又因為有聚眾之情形,故本件同時有妨害秩序及傷害罪的問題。
案件過程
律師在處理本件案件時,先單獨跟少年會談,瞭解事情發生的前因後果,並提醒少年要認識到自己做錯的地方,誠心跟對方道歉。於法院調查程序時,在調解委員的協助下,也順利跟被害人達成和解。律師亦協助少年提出有利少年的量刑資料給法院參考,最後法院給予最輕的訓誡處分,裁定後律師協助當事人確認要到法院上課的時間,也勉勵少年要記取教訓,不讓家人擔心。
若有相關問題欲尋求協助,歡迎致電台南邱霈云律師(電話:06-2512073或是0906775832)預約諮詢,將有專業律師協助您解決法律問題,保障您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