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類型:繼承
承辦律師:邱霈云律師
案件結果:依法公示催告

案件概況

本件當事人之家人年事已高,因當事人不清楚家人名下還有哪些財產,且家人行動不便,也已無法至銀行或相關機關辦理事宜。

案件過程

本件當事人原本想幫家人聲請輔助宣告,律師跟當事人解釋,法院還是會看實際狀況決定為監護或輔助宣告的審查,之後當事人決定幫家人直接聲請監護宣告,再由律師協助提出相關資料跟選定當事人為監護人的有利理由。經法院送請醫院鑑定以及評估相關資料後,法院順利選定當事人為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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