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外就醫涉及監獄行刑法第62條第1項:「受刑人受傷或罹患疾病,有醫療急迫情形,或經醫師診治後認有必要,監獄得戒送醫療機構或病監醫治。」,但結婚呢?
如果是成年家屬有工作能力及謀生機會,自己可以負擔維持自身基本生計,此時又如果與家人時常發生衝突,或者不照顧家人。在前述的情況之下,法院便有可能判決成年家屬由家分離搬出去。大家如果有關問題,建議可向許博傑律師付費諮詢 0906541685 06-2512036。
前些日子許博傑律師參加台南律師公會舉辦課程 讓許博傑律師受訓列入 勞動部工作場所性騷擾調查專業人才資料庫 希望能學以致用 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