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代社會,說車禍事件是最常發生的法律問題也不為過,今日來談談車禍會涉及的民事法律責任。(本件前提是在對方有過失責任下討論)
編者:許博傑律師

一、車禍事件有人死亡情形
1.必要的醫療費用、增加生活上需要及殯葬費。
2.過世的人義務扶養者,可能請求扶養費。但是可能扣除其他應負扶養義務人之分擔額。
3.因親人過世所受精神上痛苦,也就是精神慰撫金。此處要考量學歷、工作、身分地位、薪資所得等等因素。

二、車禍致人受傷的情形
1.增加生活上所需支出(例如:醫療費、用品費、看護費或親屬看護、車資…)
2.勞動能力減損,因為此次車禍造成工作能力上的減少,需醫學上的診斷證明。
3.因車禍受傷所受精神上的痛苦,即精神慰撫金。
4.如果為車輛所有權人,可請求車輛維修費。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金視為被保險人之賠償金額一部,已領取的強制汽車責任險金額,屆時會自請求項目總金額中扣除。

◎另車禍賠償如果我方也要負過失責任,賠償金額需打折。

以上備而不用,大家參考看,因事涉多處細節,建議可向胖傑律師相約付費諮詢0906541685、06-251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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